報幼稚園家長須知:學校不可以做的事

報讀 K1 時,家長容易因為緊張而被一些說法牽着走——「先到先得,遲交就無」「要先交留位費」。其實,對於參加「幼稚園教育計劃」的幼稚園,教育局訂有清晰的收生規定,不少做法是學校不可以的。了解這些規定,能讓你更從容、也更公平地為孩子報名。

以下規定來自教育局每年公布的《幼稚園收生安排指引》,適用於參加「計劃」及已參加統一收生安排的學校。私立獨立及國際幼稚園不在此列,會按自己的政策運作。

1. 不可以「先到先得、額滿即止」

學校不可在申請表上標示「先到先得」或「額滿即止」,也不應限制派表或收表的數目,以免家長要長時間排隊。學校可以設定派表及收表的時段,但時段必須合理、給予充足時間(包括星期六)。換言之,你不必為了搶表而通宵排隊。

2. 統一註冊日前,不可收取任何費用

在「統一註冊日」(一般在每年 1 月)之前,學校不可要求家長完成註冊,也不可以任何形式收費,包括所謂的留位費、代辦校服或茶點費用。若有學校在收到取錄通知後便要你「先交錢留位」,這並不符合規定。

3. 報名費與註冊費有上限

參加計劃的學校,收費設有教育局核准的上限:

項目上限
報名費HK$40
註冊費(半日制)HK$970
註冊費(全日制)HK$1,570

學校不可收取超過上限的費用。

4. 面試不可以考超齡的知識或技能

如果學校設有面見,必須尊重孩子的發展程度,不應要求兩三歲的孩子回答需要技能或知識才能解答的問題,也不應安排超出其年齡的智能、體能或情緒活動。若學校不會面見所有申請兒童,亦必須預先列明篩選面見的準則。想了解面試的合理範圍,可參考〈〉。

5. 面試最早只能在 11 月

學校不應早於 11 月開始進行下學年 K1 新生的招生面見。若有學校在更早之前就安排「面試」,家長可以多加留意。

6. 收生必須公平、不可歧視

學校的收生機制必須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並符合香港的平等機會法例(包括《性別歧視條例》《殘疾歧視條例》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》及《種族歧視條例》)。無論種族、性別、能力,所有孩子都應有平等的入讀機會;負責甄選的人員若與申請人有親屬關係,亦須申報利益衝突。非華語(NCS)家庭有權獲得英文版資料及面見時的傳譯協助。

7. 收生準則與面見安排,須預先公開

學校須在收生前訂定並公開:申請與面見的方式、程序、甄選準則,以及面見兒童的數目。這些資料應上載學校網頁。你有權在報名前清楚知道學校如何甄選,而不是事後才得知。

知道規則,報名更從容

了解這些規定,不是為了和學校對立,而是讓你在緊張的報名季裏分辨哪些是真正的要求、哪些只是壓力。把心思放在為孩子選對學校,而不是被「先到先得」牽着走。

延伸閱讀,可參考〈〉理順整個流程,或看〈〉了解註冊當日的安排。